联合国难民署的行政管理架构

联合国难民署是由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(ECOSOC)共同管理。

联合国大会根据秘书长的推荐,选举高级专员,通常任期五年。高级专员通过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向联合国大会提交报告。

作为联合国难民署的领导,高级专员负责制定机构的方向以及管理的工作。在副高专和负责保护及运营的助理高专的协助下,他/她管理联合国难民署的工作。目前联合国难民署有逾10,966名员工在全球130多个国家工作。

1958年,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应联合国大会之请,创建了联合国难民署执行委员会。执行委员会由会员国构成,其主要任务是审批高级专员制定的援助计划,在高级专员行使法定职责的过程中,特别是在国际保护问题上,向其提供咨询意见以及审查难民署的所有财政和行政管理工作。执行委员会的成员由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选举产生。